{{ $t('FEZ002') }}教務處|
一、依據: 教育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。
二、時間: 自 115/8/31(一)至 116/1/19(二)止,每週一至週五,放學後至下午 17:35。
三、地點: 以本校各年級之班級教室為原則。
四、內容: 本校兒童課後照顧班以生活照顧及協助學校作業輔導為主要服務;並依時間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長,另行規劃閱讀、美勞、體能等活動。
五、對象: 經家長申請並同意負責接回之在校生。
六、計費方法: 每生每小時收費新台幣 25 元。課後班採整學期制上課,學生請假不得申請退費。如遇缺額補入,採「當月申請、次月入班」,入班當月費用按全額計收;中途自願退出者,不予退費;惟轉學生轉出、轉入當月,可按就學日數比例計算。
七、報名繳費須知: 新學期相關減免證明文件,請交至各班導師協助送交教務處彙整,以利行政作業;課後照顧班繳費三聯單預計於 115/9/16(三)發放。本學期採一次性收費,全學期預估金額為:低年級約 11,418 元、中年級約 8,250 元。上述費用為預算估計,實際收費金額請以正式發放之繳費三聯單為準。
八、注意事項:
九、補助辦法: 除具備低收入戶(持區公所證明)、學生本人身心障礙、原住民等三類身分之學生可獲全額補助外;具備中低收入戶證明、家庭突遭重大變故或家境清寒者,得由家長提出申請,經校內審核通過後,亦可獲全額補助。
【名單資料與編班說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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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6-06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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