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學務處|
壹、依據:依據教育部「推動國中小普及化運動方案」辦理。
貳、目的:推動校園健身風氣,促進學生身心健康,養成良好運動習慣,檢視健身操實施成效。參、比賽組別:新式第一階段健身操,規定動作及音樂。
肆、比賽時間:
一年級:114年 11月25日(二) 08:00~08:30
二年級:114年 11月26日(三) 08:00~08:30
三年級:114年11月27日(四) 08:00~08:30
伍、比賽規則:
一、健身操組:
教育部第一階段健身操教材原動作、原音樂、固定隊形,不可做空間及隊形變化、不可使用道具、不可有指導老師在隊伍前指導動作。
二、進退場程序:
(一)參賽班級直接由比賽區就位,音樂播出,開始評分,音樂終了,評分結束。
(二) 隊伍出場時不得配樂,進出場口號、敬禮等動作不列入成績計算。三、成績計算方式:
(一)滿分 100 分。
(二)成績分數計算至小數點第一位。
(三) 以裁判分數高低判定。分數相同時,其決定勝負之分數順位為:
1.規定動作 2.精神表現 3 裁判投票
四、評分標準:依照 113 學年度桃園市健身操比賽評分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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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 別 |
評 分 編 配 |
評 分 內 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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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身操 第一階段規定組 |
規定動作(60%) |
規定動作的準確性、熟練度、力度、協調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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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示表現(30%) |
流暢度、韻律感、表現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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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表現(10%) |
口令表現、團隊精神 |
陸、組別抽籤:10/29 由體育組統一公開抽籤決定出賽順序。
柒、預期效益:
一、透過本活動倡導全民運動,增進學生學習之穩定性。二、取前八名於兒童朝會時進行頒獎。
三、校內第一名之班級,將代表本校參加教育部 114 學年度國中小學普及化運動-
健身操桃園市複賽。
捌、本規程呈主管單位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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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5-10-29
{{ $t('FEZ014') }}2025-11-2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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