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人事室|
一、 職稱:約僱人員(護士或護理師職務代理人)。
二、 人員區分:約僱人員。
三、 官職等:無。
四、 職系:無。
五、名額:正取1名,擇優備取2名。
六、性別:不拘。
七、工作地點:桃園市立文青國民中小學(桃園市龜山區樂善二路778號)。
八、僱用期限:自實際到職日至115年10月22日止(惟實際僱用期間仍需視被代理人請假情形),本職缺如代理原因消失,即無條件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留用或救助。
九、報酬:依「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」約僱五等280薪點計酬給付(折合新臺幣38,948元/月);另須依規定自行負擔勞保、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額。
十、上網公告期間(有效期間):
自即日起至115年8月28日(星期五)。公告於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wcjps.tyc.edu.tw )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站。
十一、資格條件:
(一)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:
1.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且未具他國國籍者。
2.無「公務人員任用法」第26、27、28條規定之情形及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第21條第1項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。
3.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相關規定,無性侵害、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者。
4.無「護理人員法」第6條規定「不得充任護理人員」之情事者。
(二)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:
1.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。
2.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,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。
十二、工作項目:
(一)事故傷害緊急救護與聯繫。(30%)
(二)健康中心管理。(20%)
(三)預防注射及傳染病防治。(20%)
(四)規劃及執行衛生保健工作及學生平安保險業務。(20%)
(五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(10%)
十三、聯絡方式(報名方式):
(一)即日起至115年8月28日(星期五)中午12時前檢具報名文件,寄達或送達本校人事室(請自行斟酌郵寄時間,【信封請註明「應徵護理師約僱職代」】,委託他人報名請持委託書、委託人及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至本校人事室辦理),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,如需返還報名資料,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。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。
(二)檢附下列資料(請勿裝訂)按順序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夾好,繳驗證件部分請以A4大小影印影本1分,並加註「與正本相符」字樣並加蓋私章或簽名:
1、報名表(如附件一)。
2、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3、衛生福利部(前行政院衛生署)核發之護理師(或護士)證書影本。
4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5、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(女性免附)。
6、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(無者免附)。
7、身心障礙手冊(無則免附)。
8、簡歷表(如附件二)。
9、甄選切結書(如附件三)。
10、委託書(如附件四,非委託報名者免附)
(三)連絡電話:
報名作業:03-3280480#710 人事室
工作內容:03-3280480#310 學生事務處
十四、本次甄選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,而導致報名、甄選日程需更改者,將公布於本校網站https://www.wcjps.tyc.edu.tw。
十五、餘請詳閱簡章,如本簡章有未盡事宜,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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